本文来源: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自年12月以来,我国湖北省武汉市发现多起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后来被证实引起这次疫情的病原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该病毒被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WHO)暂时命名为"-新冠状病毒"(novelcoronavirus,-nCoV),-nCoV引起的疾病被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NCP),而被WHO命名为"冠状病毒疾病"(Coronavirusdisease,COVID-19)。NCP的爆发流行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生活。本文针对肿瘤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综合考虑社会、医疗资源及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分析疫情对肿瘤患者药物治疗和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对肿瘤患者的管理提出建议。
1 NCP疫情
对肿瘤患者可能的影响
1.1 肿瘤患者为NCP危险人群
尽管人群对-nCoV普遍易感,但本次NCP疫情受影响较重的则是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的人群。根据钟南山研究团队在学术网站MedRxiv发表一篇例NCP患者临床特点分析的结果显示,患者的中位年龄为47(35~58)岁,重症患者的中位年龄为52(40~65)岁,达到复合终点(入住重病监护病房、使用人工呼吸机或死亡)患者的中位年龄为63(53~71)岁,15岁以下的只有0.9%。老年人及合并有恶性肿瘤、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往往会出现肺炎、呼吸困难等严重的临床表现,甚至危及生命。Liang等的一项研究表明,例NCP患者中有18例(1.13%,95%CI:0.61~1.65)为肿瘤患者,高于我国普通人群肿瘤患者的比例(0.29%,.83人/10万)。
肿瘤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抵抗病毒感染能力较弱,在接受化疗、放疗等治疗过程中,免疫功能有可能进一步损伤。近年来,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在肿瘤治疗领域快速发展,但免疫原性不良反应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加重病毒感染的发生风险。综上所述,在当前NCP疫情环境下,肿瘤患者具有更高的-nCoV感染风险,对肿瘤患者这一高危人群加强防护势在必行。
1.2 NCP疫情对肿瘤患者就诊和治疗的影响
传染病疫情不仅影响到受染患者本身,非传染病患者的健康也可能受到影响。以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ARS)流行期间的情况为例,医院年3~4月耳鼻喉科门诊量下降59%,手术量下降79%,平均病床占用率下降79%,日住院率下降84%。多伦多大学放射肿瘤科的一项调查显示,年3月20日至5月30日SARS流行高峰期与年同期比较,接受姑息性放疗的肿瘤患者咨询次数减少了21%,门诊次数减少了15%。医院非传染病门诊、手术和治疗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患者对传染病流行的担心。医院在SARS流行期间对正在接受化疗的79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调查,63.8%(37/58)的医院看病;50%(29/58)的患者回答如果疫情爆发,医院接受化疗;36.2%(21/58)的患者认为SARS比肺癌更严重、更致命;79.3%(46/58)患者担心你的癌症会因为SARS的爆发而恶化。调查期间79例患者的次计划化疗中,有10次(2.7%)因疫情延迟,3例(3.8%)医院会感染SARS而拒绝接受化疗。
在我国,目前正处于NCP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医疗的重点集中在疫情的防控,多个省市医务人员驰援湖北武汉或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些医务人员感染-nCoV,大量医疗器械、设施和药品等被用于NCP医院的病房被用于隔离病人或检疫,医院的科室因出现院内感染而被封闭,因而导致医务人员与资源紧缺,影响了肿瘤患者正常就诊和治疗。另外,交通系统接连推出措施,加码主城区的交通管控,限制了人员流动,同时也给肿瘤患者的就诊带来困难。
肿瘤患者的治疗与其他疾病不同,一旦延误,可能由于肿瘤耐药或发生远端转移,患者可能不再具备临床治愈的可能,缩短了患者的生存期,增加了病患所致的痛苦,甚至导致死亡。因此,NCP流行期间对肿瘤患者就医和治疗的管理非常重要。
2 抗肿瘤药物治疗的原则
2.1 实施"长处方"政策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疫情期间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取药次数。对于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肿瘤患者,医院医师评估后,支持将处方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患者长期用药需求。但应注意得是,肿瘤患者药物治疗与其他慢性疾病的治疗尚有区别,治疗过程需要定期评估其疗效和安全性,所以"长处方"在肿瘤疾病的应用上还需要更多的临床医师和药师的参与,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药物耐药和不良反应所致的风险。
2.2 给药延迟/漏用的处理原则
疫情期间,肿瘤患者在接受抗肿瘤靶向药物治疗时,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时服药,出现延迟或者漏用的情况,医院的肿瘤专科临床药师或临床医师,并听从其指导建议。以曲妥珠单抗为例,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未超过1周,应尽快给予常规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1次的给药方案:2mg/kg;每3周1次的给药方案:6mg/kg),不需等待至下一治疗周期。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已超过一周,应尽快重新给予初始负荷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1次的给药方案:4mg/kg;每3周1次的给药方案:8mg/kg),输注时间为90min以上。此后,对于每周1次或每3周1次的给药方案应分别在7d或者21d后给予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
2.3 感染-nCoV的肿瘤患者
肿瘤患者一旦感染-nCoV,应先以-nCoV感染的治疗为主。对于-nCoV感染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根据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指导建议,抗病毒治疗可试用α-干扰素(可联用利巴韦林)、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可联用利巴韦林)、磷酸氯喹或阿比多尔。肿瘤患者在接受抗-nCoV病毒治疗期间应暂停抗肿瘤药物治疗。
3 NCP流行期间
肿瘤患者治疗方案的选择
3.1 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
由主治医师评估治疗方案是否可以继续。对治疗方案中药物的给药途径为口服者,建议维持原有治疗方案。如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治疗和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药物均为口服用药,在患者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可持续服用这些药物。待疫情过后,医院复诊,评估药物治疗效果,必要时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
对于无法维持原方案治疗或根据病情应尽早治疗的患者,建议根据患者所处的治疗阶段,结合最新临床指南和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方案选择。化疗方案的选择建议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严格掌握适应证,优先选择口服化疗药,优先采用短程输液治疗的方案,尽量选择不良反应小、患者耐受性好的方案,严格计算药物剂量。治疗时应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治疗,可请药师进行处方精简。对可能导致白细胞下降的化疗药物,应采取初级预防,优先考虑长效制剂。例如,对于结肠癌术后需要进行辅助化疗患者,如果已开始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XELOX)方案,鉴于疫情特殊情况且可继续维持辅助化疗的作用,建议调整为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ComprehensiveCancerNetwork,NCCN)指南推荐的卡培他滨单药口服治疗。待疫情结束后,根据肿瘤的控制情况再进行治疗方案的优化。
3.2 尚未接受药物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
由主治医师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进行抗肿瘤药物治疗。对于无需进行后续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或不用相关支持或辅助药物治疗。对于需要进行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建议参考"3.1"中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权衡利弊选择治疗方案。例如,对于结肠癌术后尚未开始进行辅助化疗且又需要开展辅助化疗者,建议优选指南推荐的卡培他滨单药口服治疗。
4 NCP流行期间
肿瘤患者药物使用的管理
4.1 给药时间的管理
4.1.1 固定服药时间,不要随意调整
对于长期服用的药物固定给药时间可方便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用药依从性。如果疫情期间合并其他治疗药物,建议尽可能按照治疗方案要求时间服用药物,如果存在时间冲突,建议患者咨询药师。
4.1.2 规律服用,避免漏服
如果漏服,建议根据漏服时间结合药物说明书中用法用量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补服药物。漏服药物不可随意补服,容易造成药物蓄积。
4.2 给药剂量的管理
应嘱患者不要随意改变给药剂量,应严格执行治疗方案,如需调整给药剂量,应先与主治医师沟通,按医师建议方调整给用剂量。随意进行剂量调整存在用药风险。
4.3 服用方法的管理
不要随意改变服用药物的方法。缓控释药物随意掰开或剪开,可造成药物迅速大量释放,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如果患者存在服药困难,建议与药师沟通,结合药物剂型特点给出调整治疗的建议;如无法调整,建议药师与医师协商,为患者提供其他可选方案。
5 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
5.1 化疗及靶向治疗药物
5.1.1 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治疗前,应根据患者的肿瘤类型、治疗方案和患者的风险因素对患者进行粒细胞减少性发热风险的评估,并根据我国《肿瘤化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诊治专家共识(年版)》在化疗的不同时期进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colonystimulatingfactor,G-CSF)的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在疫情情况下,建议选择长效G-CSF,医院进行注射治疗。
治疗中加强体温测定,中性粒细胞减少可能会伴随发热的症状,同时G-CSF的应用也可能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等不良反应。对出现发热的患者应注意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发热进行鉴别。应嘱患者在出现发热后不要惊慌,及时与主治医师沟通。
治疗后加强血液学指标监测,一旦出现血液学指标的异常,应及时按照不同肿瘤化疗的血液学毒性指南或共识给予对症处理,避免导致严重骨髓抑制。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可能存在备血不足的情况,因此应特别